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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图被丑化无从查 网上遭“恶搞”维权何其难

青岛新闻网  2006-04-13 11:11:03 齐鲁晚报

 

  在省城某企业供职的22岁的王小姐被时下流行的网络“恶搞”害了一把。11日晚上,她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她上传到网上的照片被人做了技术处理后,形象大损。

  在王小姐的提示下,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两张图片,其中一张是把王小姐的头像“嫁接”在一位左手
夹着香烟的风尘女子的身上,另一张图片上她的着装则被处理得更加暴露。据王小姐讲,两个月前,她把自己的一张照片传到了网上,这两张“恶搞”图片上的头像都是出自这张照片。

  王小姐发现后,曾和发布照片的网站取得了联系,对方说可以将照片删除,但根据有关声明,网站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并建议她去找发布这些照片的人。王小姐去报案时,民警也坦言查起来很有难度。最终王小姐不得不放弃了追究责任的念头。

  “对一张照片进行‘移花接木’非常容易,只需用Photoshop等图像处理软件就可以实现,甚至Windows中的画图软件也行。”省城一家网站的网络编辑丁建峰告诉记者,随着电脑技术的普及和数码照片的流行,网上的照片被随意嫁接的现象并不少见。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韩景稳律师认为,有关法律规定,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因此“恶搞”真人图片的做法属于侵权行为,但是要想通过网络搜集证据却非常难,侵害人的身份和影响范围也大多很难甚至无从查证。韩律师建议,为了安全起见,人们尽量不要把真人照片传至网络上。记者 董钊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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