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和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效性,李沧区纪委在近日下发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从2006年起,全区领导干部要将“八荣八耻”作为廉洁自律承诺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近日,李沧区纪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2006年度全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的主要内容为: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其他需要承诺的内容。同时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廉洁自律承诺的执行情况作为年底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将“八荣八耻”列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李沧区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性举措,有利于全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和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效性。(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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