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告女网友“诽谤”获赔3000元
网络名誉侵权日益增多,但很少有人将之诉诸法律,这方面判例更少———网络侵权在我国现行法律尚无明确界定。
不过,曾引起轰动的浙江某高校副教授状告其女网
友侵犯名誉权及隐私权一案却在低调中胜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日从杭州下城法院获悉,因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该院判决已于4日生效。此案是浙江首个网络个人名誉侵权并胜诉的判例,在全国也非常罕见。
女网友发帖称
副教授是“衣冠禽兽”
杭州某高校艺术学院中年副教授王力(化名)与小他10岁的女网友阿丽去年上半年通过QQ聊天认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他发现阿丽难以相处,便有意识地减少联系。但对方并不甘心,频频发短信打电话给他,电话接通之后又不说话,短信内容多为不堪入目之词。
去年7月,阿丽开始在全国多家网站发布王教授是“衣冠禽兽”的帖子,该帖还贴到了王所在大学工会网站上。帖子里不仅披露了王的真实职业、身份、住址、QQ号以及私人电话,并称“近来我身体出现了爱(艾)滋病症状……让王力去化验……”、“王力不是人,畜生都不如,衣冠禽兽”。
阿丽如此做的原因是,她与王力交往中两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后感觉身体不适,怀疑是被王感染了艾滋病毒所致,便多次要求其检测予以核实,因王力有意躲避,她遂向警方报案,且出于愤怒,发帖谴责王力。
据了解,该帖子在各网站出现后,转载和跟帖非常火爆。昨天,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还能在部分网站看到。
索赔20万获赔3000元
阿丽的行为让王力非常气愤,认为阿丽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给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及经济和精神损失。去年底,忍无可忍的王力遂一纸诉状将阿丽及出现该帖子的杭州某网站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道歉并赔偿损失20万元。据王力的代理律师证实,王目前基本上处于失业状态。发帖“诽谤”事件发生后,王所在的高校向其发了一份通知书,大意为:根据相关规定,在聘任期满后学校将不再与王力续聘,告之做好相关准备———王的聘任期到2006年7月止。此外,校方称,“考虑到王教授目前的实际情况,校方决定从2006年1月起停发岗位津贴。”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丽与王力在交往中产生矛盾,便在网上发布题为“浙江某高校艺术学院王力衣冠禽兽”的帖子,公开了王力的真实身份以及一些个人隐私,影射王力患有艾滋病,多处使用诸如“畜生都不如”、“衣冠禽兽”等污辱性语言贬低王力的人格,其行为主观上具有对王力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人对王力的公正评价,导致王力的名誉受到损害。因此,判令阿丽立即停止对王力的名誉侵害,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相关网站刊登道歉声明,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此外,判阿丽支付王力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00元。
据悉,宣判后,阿丽一直没有上诉,该判决已于前日生效。昨日记者设法联系阿丽,但其手机一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不在使用中”的声音。
律师视点:网站有义务监督恶言
尽管网络极大满足和丰富了个人自由发表观点的空间。但利用网络进行人身攻击、谩骂也已成为社会新现象。由于网络侵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尚无明确界定,且虚拟世界里很难找到侵权人,因此,网络名誉纠纷鲜有判例。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平说,虽然最终赔偿只有3000元,但其胜诉对规范网络行为将有积极的意义。
他认为,网络社会虽然“虚拟”,但每个虚拟角色的背后,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牵扯着现实世界里的各种关系和利益。即便当事双方有多少矛盾,通过网络发泄,同样会造成名誉侵权。“本案也对网站提出警醒,他们有义务监督恶意言论。” 东方早报驻浙江记者
徐文钊 通讯员 夏法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