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在法庭上发言。新华社发
4月5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在法庭上发言。新华社发
4月5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在法庭上发言。新华社发
4月5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在法庭上发言。新华社发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4月5日在最高法庭上承认,他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批准对涉嫌参与暗杀其行动的什叶派穆斯林执行死刑。
据美联社报道,当首席检察官穆萨维问萨达姆是否批准当时伊拉克革命法庭对一些什叶派穆斯林判处死刑时,萨达姆回答说:“这是总统的诸多职责之一。我有权向法官提出质疑,但我深信证据是充分的。”
穆萨维随后问萨达姆是否知道有28名被执行死刑的犯人还不满18岁,并出示了一些身份证件。萨达姆则表示这些身份证件是很容易被遗忘的。
萨达姆说:“你能在市场里买到这些身份证件,难道检查一个被告的身份证件并确认他的年龄是一个国家元首的责任吗?”
此外,穆萨维还出示了一些批准伊拉克情报机构摧毁杜贾尔村的文件,并问萨达姆这些文件上的签名是不是他本人的。
萨达姆开始拒绝确认签名的真实性,但随后又改口称这些签名是伪造的。他说:“如果证实任何由萨达姆签发的声明、命令或文件上面的签名是他本人的,那么我将对此负责。”(大宝)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