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市民李女士向小阎维权热线反映,她丈夫为她在漳州二路一家时装店花了699元购买了一件打9折的羊毛衫。拿回家试穿时,她发现羊毛衫上只有一个标签,上面只写有衣服的生产厂家和面料构成,她认为正规商场卖的衣服,应该有洗涤标志。她咨询了质监部门,对方工作人员
告诉她纯羊毛衫是应该标明洗涤方法,从标签角度看,这件毛衫不合格。第二天上午,她去换货。店方却说衣服是打9折卖的,收据上已经写明是不退不换的。
市工商局12315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品“打折”是一种价格让利行为,但商品质量不应存在缺陷、瑕疵,必须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如果打折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也应该给予退换。经市南工商分局浮山工商所协调,这家店最终为李女士重新更换了一件。(格宁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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