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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劳动法》(图)

青岛新闻网  2006-03-14 06:01:09 青岛早报

  
 

 

    

 

 

 

 

     ■虾米

     同事小张怀孕后,在办公室总是吃个不停,一天,王姐终于忍受不了了,对小张说:“
小张,你上班时间吃零食,影响不好,要注意一下。”

    小张说:“王姐,你不用担心,我研究过《劳动法》了,妇女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没关系的。”王姐说:“我不是担心你被解聘。你看,你吃零食,我喝水,上午我都上了四趟厕所了,我是担心老板以为我有病,把我给开了。”小张说:“王姐,这你也不用担心,《劳动法》上说了,职工在患病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王姐无奈地摇摇头说:“真是对牛弹琴,看来我也得好好学学《劳动法》。”

    第二天早上,小张办公桌上多了张纸,小张一看,纸上打印着:《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该安排孕妇工间用餐的时间。建议规定为上午十点至十点半,下午三点至三点半。小张很惊讶地说:“我看的《劳动法》里没这个条文呀!”王姐说:“当然没有,这个‘劳动法’条文是我昨天晚上刚刚修改的。”

    没想到王姐“修改”《劳动法》这一招还挺灵的。自从小张看了王姐修改后的《劳动法》,她吃零食也遵守时间,办公室也清静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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