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上课时,学生被球打到了眼睛,事发后3个月时间里,老师都没有将这一事件通知家长,待家长发觉时,孩子眼睛已经只剩下0.02的视力。为此,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要8万多元赔偿。
2004年6月的一天,李沧区的小学生小亮在学校上英语课,上课的老师曲某是小亮
的班主任,课上到一半,老师突然想出了一个主意,带学生去操场踢球。就在小亮兴奋地玩耍时,同学小翔一脚将球踢到了小亮的脸上,正砸中小亮的左眼。被球打到,小亮找到曲老师告状,老师简单询问后,小亮就又回到了球场继续玩耍。虽然眼睛有点疼,可没有红肿,12岁的小亮很快把这事忘在脑后,甚至没有告诉爸爸、妈妈。9月11日晚上,小亮和妈妈在家作游戏,妈妈无意中发现挡住小亮的右眼时,小亮竟什么都看不到。第二天,家长赶紧带小亮去青岛眼科医院检查,结果表明小亮的视力只有0.02。视网膜裂缝属于8级伤残。
学校上课时没有专业老师带队,出现问题又没有通知家长,小亮的父亲代小亮把学校和小翔的监护人高上法庭,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李沧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表示,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校园伤害事件时常发生,老师和家长要经常沟通,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在家期间的状况。(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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