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同事小王的妻子是一名律师,能言善辩,每次夫妻吵架,都以小王失败告终。小王常向我们倒苦水,有人替小王出主意,让小王与妻
子签一份家庭条约,规定好是非标准,这样以后有了争吵,大家按事先约定的办,就算你能说,白纸黑字,你也不能不认账。
小王称好,依计行事,第二天说条约已定好了:家中大事归小王决定,小事由妻子处理。大家都替小王高兴。过了一段时间,我们问小王情况怎样,小王哭丧着脸,说:“别提了。”
原来小王想买台电脑,妻子不同意,双方为此吵起来,小王拿出条约说,家中大事归我管,妻子不慌不忙地指着条约说:“你看,最后一条为‘最终解释权归妻子所有’,也就是说,所谓大事小事应由我来定义,现在我认为购买电脑,属于一般性琐事,由我决定!”
“现在好了,什么事情经她一解释,我只有听的份上了。”小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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