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三无”农民生存状态再度引发代表委员关注
“城里一条烟,失地农民吃一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河池市市长杨才寿接受记者采访时,用这样一句话概括了失地农民所处的生活状态。“对于失地农民,我们是既牵肠挂肚,又提心吊胆。”
杨才
寿代表这种既矛盾又复杂的心绪绝非空穴来风,有着同样“心结”的代表委员并不在少数,造成他们“心结”的共同原因就是土地问题。有数据表明,目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
1984年建设岩滩电站,有近6万移民。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北景乡失地农民韦巴峰,家里没有一分土地,全家人每人每月靠31.85元的补助生活,买米都不够。他说,想养猪,因没有土地种玉米、红薯,没办法养。想出去打工,又没有技术,加上年龄关系,挣不到钱。平时,只能出去打点零工,每月补贴百把元。生病时,小病拖大病挨。小孩上学前几年经常欠学费,不然只有辍学。
四川省盐边县二滩库区移民黄子力在移民安置中“农转非”,因没有工作,“现在想回去当农民都难,真正成了‘三无’人员”。像黄子力这样处境的人还不在少数。
是什么原因造成失地农民陷入如此的生活窘境呢?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在其提交的议案中明确指出,由于土地管理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致使失地农民的生活从很大程度上说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
周洪宇分析认为原因有三点:
首先,征地程序没有合法化。目前,一些地方往往只强调农民必须服从国家利益,而忽视了农民对征地的知情权和依法获得补偿安置权利的问题。
其次,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生活保障问题很难得到落实。安置失地农民的补偿金很少能切实落到失地农民的手里。征地补偿费往往采取层层下拨的方式,所以征地补偿费被拖欠、截留、挪用的现象在各个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再次,补偿费用偏低。
(据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