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付某丢了钱包怀疑是同事李某所为。在和潘某联手逼李某补上损失后又连续两次从李某那里“拿”走了1650元。昨天,市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将择日作出。
潘某、付某和李某是青岛某公司的雇员。去年9月一天,付某丢了钱包,潘某当即拽着付某找到李某逼他交出钱包。李某最终
“承认”自己偷了钱包,并将700元钱“还”给了付某。两个月后,一天潘某发现钱包不在口袋里,就伙同付某再次将罪名扣在李某身上。为避免挨打,李某只好又拿出950元。几天后潘某又以丢钱为名向李某勒索400元。李某忍无可忍,向警方报了案。
(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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