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刚满18周岁的少女,独自在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后,将其抛出窗口致其死亡。2月28日,嘉定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小梅有期徒刑3年。
1987年出生的小梅2005年4月来到上海打工,母亲同时来上海照顾她的生活。两人共同生活在一起近半年,母亲竟然没有发现年仅18岁的女儿已经有孕在身,还以为女儿身
体发胖,不停地督促她减肥,而小梅也由于年少无知、害怕父母责怪,没有向父母说明情况。
2005年10月29日上午,在位于嘉定区的暂住地卫生间内,小梅瞒着母亲产下一名女婴。害怕父母知情的小梅,希望尽快将婴儿解决掉,于是拉断了女婴的脐带,将女婴从位于6楼的卫生间窗口扔出。女婴摔在楼下的草坪上,被群众发现后报警。小梅及女婴分别被送往医院救治。女婴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尸体检验报告认定,女婴的死因是颅脑损伤。
事后据小梅说,自己是在老家工作时遭人强奸导致怀孕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梅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婴儿从6楼摔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小梅实施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时刚满18周岁以及能够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来源:新闻晨报
通讯员孙健峰记者李晓明报道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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