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是目前社会矛盾聚集的焦点之一。尽管2005年“国八条”出台了一些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但是见效甚微。就目前情况来说,许多人都认为利率不能够上调,那么最有可能使用的调控工具就是税收了。但呼声已高的不动产税却迟迟未出……
2006年伊始,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
束克欣,就分别在相关会议上表示,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
虽然不动产税的推出代表了税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也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在“十一五”期间要尽快推出不动产税,但是,不动产税的推行涉及部门和阶层比较广、利益关系比较复杂,协调比较困难。迟迟未出的不动产税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下将走向何方?
《中国经济周刊》近日走访各方,老百姓、政府官员、经济学家、房产商各抒己见,对于不动产税的征与不征主要聚焦在四个争论上。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无论对征收不动产税赞成与否,被访者均态度鲜明并言之凿凿,有意思的是,学者以赞成居多,而房产商却无一例外持否定态度。更有人担心,不动产税的征收会不会像以往的许多政策一样,最终“灼伤”的不是炒房人而又是大多数的工薪阶层。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发展中心主任易宪容:住房作为一种民众的生活必需品,现代各国政府都十分关注并有一套很好的经验。比如小户型住房所占比重在新加坡为80%(1950-1980年为42-70平方米,2004年其人均收入达到2.5万美元,100平方米以下依然占70%),香港为72%。再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这几十年来除了个别国家之后,平均户型都在100平方米以下。
我国把普遍住房上限定在144平方米,以及2004年中国建造住房居然一半以上为150平方米以上,无论从经济发展程度、家庭人口,还是国内土地稀缺度来看,都是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严重误导。中国目前的小户型住房应该定在50-100平方米的范围内,并把这一标准法律化和制度化。
要建立中国的小户型住房发展模式,一要改变目前的普遍商品房标准并让这种标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法律化;二是在土地拍卖、规划上对住房类型严格限制,即拍卖与规划的土地只是建造中低档小户型住房(把土地拍卖的资金分离出来而不是地方政府获得建立住房保障基金与农民土地补偿基金);三是通过住房持有税加大高档住房或高于小户型住房的持有成本,通过房地产交易税提高高于小户型住房的交易成本;四是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增加高于小户型住房的进入成本,并且以法律与制度加以严格规范。唐韵(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