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省交通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经营秩序,鼓励汽车维修业快速发展。根据有关规划,到2010年全省汽车维修业户达到3万家以上,年均增幅超过30%。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有关会议上了解到的。
“十一五”期间,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将基本建成适应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需要的现代化道路运输
综合服务体系。其中汽车维修行业将科学地控制各类维修企业的发展比例,一、二、三类业户发展比例调整确定为1:2:7,即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控制在3000家左右,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控制在6000家左右,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业户控制在2.1万家左右。
一、二类整车维修企业开业应具备以下条件。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至少配备1人,并经过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管理负责人熟悉汽车维修业务,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法规及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企业工种设置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各专业。企业应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一类企业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二类企业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作业厂房也有严格要求,一类企业厂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二类企业厂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备与承修车型相适应的量具、机工具、手工具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检测设备,还要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等。
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业户是指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水箱散热器、空调维修、汽车装潢、门窗玻璃安装等维修作业的业户。专项维修业户开业通用条件是,关键岗位人员数量能满足生产需要,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停车场地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作业,地面平整坚实。(牟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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