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缴200元管理费还是罚款?
莱西市汽车站附近业户昨日质疑当地城管有关部门表示将调查此事
早报讯“从去年10月份开始,城管队员让我们每月缴200元摊位费,可开出的收据却成了罚款单。”昨日,在莱西市汽车站从事水果生意的一名业户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质疑。记者调查发现,被收取摊位费的业户并非仅此一家,莱西市汽车站周边和莱西市二村文化市场周边的经营业户在缴完摊位费后都收到了相同的罚款单。
5个月收了4张罚款单
昨日上午11时,记者见到这名业户,他拿出4张“山东省当场处罚罚款非定额收据”(图)。从去年10月开始,这名业户先后4次收到了每张数额为200元的罚款单,日期分别是2005年10月、11月、12月和2006年2月。其中一张罚款单标明日期是从2005年12月23日到2006年2月底,罚款理由是占路经营,开出罚单的是莱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到2月底的那张罚款单是我让城管队员加上的,当时他们告诉我,缴完200元摊位费后,到2006年2月底就不用再缴钱了,但我信不过,就让他们加上了。”城管队员也确实履行了承诺。
不缴摊位费没收水果
莱西市汽车站周边有10多家租赁网点摆摊卖水果的固定业户,因网点地方有限,他们都把水果摊摆到了人行道上。当记者询问关于摊位费的事情时,多数业户保持沉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户则把记者悄悄拉到角落说,城管队员说他们属于占路经营,只要每月缴纳200元摊位费,就可以在路上经营。凡是缴了费的占路经营就不会被处罚,而不缴费的业户则多次被查,水果都被没收了。
在莱西二村文化市场摆摊的业户们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一名业户对记者说,他们担心生意做不成,大都缴纳了这笔钱,但也都收到了罚款单。
莱西城管否认“摊位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莱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吕文宝,他对业户反映的摊位费一说予以否认,称这是队员正常执法中给占路经营业户开出的罚款单。而对于为什么罚款单上写着“到2月底”他表示不清楚,需要调查。他表示城管只有处罚权,没有收取摊位费的权力。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原野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