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不可取”张贴在宣传栏上,是否正确还值得商榷
有网友认为宣传内容含性向歧视,街道办称口号摘自计生资料绝非有意,宣传板已撤下
本报讯 (记者 刘晓燕)
一条小小的婚育宣传标语,惹恼了同性恋人群,“同志”在网上声讨制作这条标语的街道办之后,有网友声称必要时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街道办接到投诉后立刻撤下标语,称并无歧视,标语内容乃是摘录。目前,双方已经和解。
网友:标语含性向歧视
近日,一条6字标语引起轩然大波,在网上成为热帖。发帖者称,深圳某街道办的婚育宣传廊挂出“同性恋不可取”的宣传板,存在明显的歧视。发帖人还将该宣传板的照片上传,并将此事与歧视河南人的地域歧视案进行类比,认为此事属于性向歧视。该帖引起了网友的热烈回应,两日内有近600个签名回帖。
2月23日,记者在该街道婚育宣传廊找到了这块引起争议的宣传板,该板在20块婚恋、生育的知识宣传板中间并不起眼,只是在板的下方有“同性恋不可取”6个大字,下书一行小字:“同性恋是一种心理变态的行为体现,不符合社会文明,应制止和反对。”
对于“同志”网友来说,这短短几句话却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网友starxuan说,如此仇视同性恋的心理和宣传,让人不禁心寒。他认为,这是少部分人对“同志”群体的丑化和妖魔化,并号召“同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发帖人丁咚则列举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世界各国同性恋非罪化的时间和过程,他说,早在5年前,中国就将“同性恋”剔除出疾病的分类,现在还出现这样的标语让人无法忍受。
街道办:不是故意表示歉意
23日,该街道办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主任表示,已撤下这块宣传板。据调查,在制作这块宣传板时,下方正好空出一块,于是编辑人员在计生资料中摘了一条补上去,标语的观点并不是他们自己编写的,所以丝毫没有歧视同性恋的意思。他们查到,这条标语摘录于计划生育五期教育丛书中的《青春期教育》一书,上面没有出版日期。因此,关于同性恋的观点应该由编写部门和编写者来解释。
这位副主任表示,街道基层工作人员永远是所有居民忠实的朋友和贴心人,他们尊重同性恋人群的选择和个人隐私,并呼吁广大市民尊重同性恋者的情感和生活。
丛书的出版者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市人口文化促进会如今已合并为市计生局,该局有关人士表示,计划生育五期教育丛书是1999年到2000年间出版的,中国将同性恋剔除出疾病分类是2001年,因此,当时那样说是可以的,但现在他们是绝不可能再说类似的话了。
对于街道办的答复,丁咚表示还比较满意,街道办计生科甚至已经和丁咚开始探讨今后联合同志团体做一些性健康方面的工作。不过,丁咚仍然觉得,这件事虽小,结果也算完满,但也反映出同性恋是病的错误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