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冰点》特刊刊出《辽宁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讲述了一个退休高官不花分文,通过儿女手中的警察特权,挤进了一个红红火火、如日中天的商贸城,采取威逼手段,步步为营,侵吞企业全部股份,在无证据的情况下一次又一次企图利用儿女手中的公权及其所编织的权力网将原董事长高文华
推进监牢,并向阜新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扬言:高文华“必须判刑,否则我就在网上公开退党!”之后王亚忱率儿女王晓军和王晓云状告《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并索赔220万元,全国引起轰动。
本报北京2月22日电 备受关注的辽宁阜新“退休高官”王亚忱一案有所进展,王亚忱及其儿子王晓军等5人相继被批准逮捕。
王亚忱曾历任辽宁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1996年退休。王亚忱长子王晓军经商,女儿王晓云多年担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另一个儿子王晓刚任阜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2001年7月,阜新商人高文华与人合作开发建设“阜新商贸城”项目。
2002年2月初,王亚忱以顾问名义进入双龙公司。2月10日,王晓军成为双龙公司董事。王亚忱也随之成为项目总指挥和财务总监。随后,王亚忱以王晓军是南非公民为由,可以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在新公司“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中,王晓军的股份从37.5%上升到40%,随后又上升到50%。
2004年年初商贸城竣工时,王亚忱要求高文华把董事长的位置让给王晓军,遭到拒绝。
2月2日,王亚忱以王晓军的名义向阜新市公安局举报高文华涉嫌虚假出资罪、挪用本单位资金罪。3月2日,阜新市公安局多名警察在高文华走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时将其抓捕。
3月26日,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对高文华提起公诉。
高文华案引起了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2004年11月16日,辽宁省检察院专案组指定将本案移送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经过认真分析,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作出了《望花区检察院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抚望检刑审字(2004)264号)。结论是“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数个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具备起诉条件。”《报告》还对阜新市公安局移送的本案证据进行了分析论证,主要问题是:大量书证没有注明提取时间、提取人员、提取部门、提取于何处及所要证明的事实;卷宗所列证据混乱,所需证明的事实的相关证据不够确实、充分;对犯罪嫌疑人高文华没有进行逐笔询问,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没有开展工作,以鉴别其真伪,等等。(本报2005年5月18日以《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为题予以详细报道)
2005年5月19日,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正式向高文华宣布:不予起诉、解除取保候审。
2005年9月28日,华隆公司总经理于雅君被辽宁省有关方面宣布“双规”(于雅君具有公职,中共党员),后被批准逮捕。
随后,华隆公司财务科长曹玉睿、会计王纯杰被逮捕。
11月6日,华隆公司财务总监王亚忱被批捕。
此后,王晓军被批捕。(刘万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