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昨天上午,四方区7个街道的50多个社区设立了“信访代理点”,成为我市第一批推行信访代理制度的社区。
社区信访代理制度,是指在各社区居委会设立信访代理人,由代理人与信访人就信访事项签定代理书,并由代理
人代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的一种制度。
今后,四方区将在各社区设立信访代理服务窗口,并与街道“四位一体”调解职能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综治、信访的职能,完善街道、社区两级信访调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稳定在社区。信访代理职责包括在信访过程中“包整理、包反映、包反馈、包稳定”,即:对平时听取、收集的社情民意和信访苗头事项尤其是对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内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予以整理研究分析;对确需向上一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的问题,经归纳整理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反映;对反映的情况,上一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有处理意见和结果的,要及时传达,如有信访人仍不理解的,要做好耐心解释和说服教育等工作;对一时尚无处理意见、结果或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协助做好稳定等工作。
(姜慧丽 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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