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要求“多予少取放活”推动新农村建设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综合新华社电新华社21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份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共32条,分8部分,约12000字。
工作重点是“多予”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
减轻农民教育负担
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普及医疗合作制度
《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加快乡村基础建设
《意见》说,我国将加快乡村“水、电、气、路”等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5年内编制只减不增
《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强化直接补贴政策
《意见》表示,要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
外资可参股金融机构
《意见》说,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
现代流通业走进农村
《意见》提出要大力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这有望改善广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普遍较差的现状,让现代流通业走进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