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生活中,“黄色”短信骚扰、宠物扰民、噪音扰民这些事,看似“小事”,却让人烦恼不已,就算打了110,也往往因为没有处罚依据,不了了之。从3月1号开始,这些行为都将被明确定性为违法行为,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述行为可以处以最高500元罚款和拘留10天的处罚。
[正文]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1987年由全国人大颁布的,也是目前民警对治安事件处罚的唯一依据。从3月1号开始,这部实行了19年之久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被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替代。
[同期声]
王臣良 青岛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
(第一个就是,《条例》的处罚种类少,现在种类增多了。第二个就是罚款,加大了处罚力度。现在可以增加个人罚款到1000元,单位罚款到10万。第三就是程序上的,这次修改从公安调查、决定、执行都做了一些严格的规定。这样就更容易操作,更有利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正文]
相比较,87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有45项条款,能够处罚73种违法行为,而即将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比前者增加了一倍还多,达到119项,同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增多了,达到238种。
[同期声]
徐燕 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在以前,饲养动物扰民、噪音扰民、发短信、黄段子扰民,再就是大型活动,体育比赛项目活动当中,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都没有依据可处理。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以后,对这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有了处罚的依据。)
[正文] 《今日60分》记者报道。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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