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商局局长许传美为乱收费辩解
红头文件下达收费罚款目标责任任务(电视截屏图)
工商管理部门对各地工商户征收管理费,该收多少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今年征收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往年相比,数额莫名其妙地翻了几倍,工商局还把收费指标分解到了基层工商所,下达收费的指标,对完不成任务的工商局工作人员扣发工资。甚至有的工商所还对工商户收起了所谓的“保护费”。
记者调查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乱涨价
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征收管理费按营业额的0.4%到1.2%收取
今年元旦春节过后,桃源县很多工商户都收到了一张由桃源县工商局开据的非税收入核定通知书。
管理费怎么收的呢?据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吴昌春说,2004年时开始收200元,他们都交了,去年涨到400元,今年要800元,他们都扛住没交。
记者发现,在桃源县工商局向个体工商户开据的非税收入核定通知书上还有一项收费,是防洪保安基金,从100元到500元不等。
在桃源县县城的一些街面上,记者随机调查了十几个商户,他们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防洪保安基金,较以往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桃源县工商局漳江南区工商所,记者看到了几份2006年个体工商户订费审批表。收费项目普遍涨了200元,涨得最狠一项去年200元,今年1000元。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4%到1.2%收取,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成倍增加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营业额成倍的增长。但是在记者采访时,不少个体工商户都说,自己的营业额并没有大幅度增加,相反,有的还在减少。
收费现状
乱收费中滋生“保护费”
一位商户说,工商人员一般开口很大,有的要1000块
今年桃源县工商局下达的包括罚款在内的各项收费总额又比去年增加了200多万元。
其实早在2000年国务院就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那么桃源县工商局出台这样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桃源县工商局局长许传美说,这个依据是根据他们年初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来确定的,这个目标任务是按照他们工商内部的管理,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这个任务仅仅是他们数字的量化。
记者问:“这样做有没有可能不该收的费收了?不该罚的款罚了?”
尽管许局长不这样认为,但是记者在调查中,从个体工商户那里还是听到一些工商人员存在的其他乱收费、乱罚款的情况。
在老白贸易商行,桃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还让工商户吴昌春交过一笔所谓的“保护费”。
吴昌春说:“他一般开口开得很大,有的要1000块。”他实际上交了500元。
究竟什么叫保护费?
工商人员黄祝军说,“保护费就是说,我一年之中,从你个体户当中收一定的资金,你这个个体工商户有了什么事情,我们工商人员就可以为你说话,为你撑腰。”
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李大兴还说,“有违法行为,你交了500元或者1000块,你可以继续运营到当年的12月31号。”他告诉记者,这是一种普遍情况。
官方说法
收费提高符合经济发展水平
桃源县工商局局长为管理费“辩解”,工作人员予以否定
营业额没有增加,而个体工商管理费却是翻番上涨,这让桃源县的广大个体工商户十分苦恼,相当反感。那么桃源县工商局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局长许传美告诉记者,这个调整幅度,是因为他们桃源县过去起步比较低,这个基础工作也比较薄弱,在收费的额度上面,前几年采取是支持和扶持的态度,这几年初步规范以后,桃源县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一定的水平。2006年与2005年同期相比,我们是上升了17%。
那么实际情况是这样吗?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黄祝军说:“我们工商局把收费罚款任务与工资、奖金、福利挂钩,完成任务的就发满工资,完不成任务的就按比例扣发工资。不收取大量的管理费,也就是说不罚很多的款,就不能保证任务的完成,也就不能保证你工资的足额发放。“
这个说法在桃源县工商局另一名工作人员罗显云的口中得到了证实。
工商人员
近四成工作人员奖金被扣
一份红头文件下达收费罚款目标责任任务
原来,2005年1月,桃源县工商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全局各基层单位下达了收费罚款的目标责任任务,并要求各基层单位把任务分解到组到段,各组、各段又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如果完不成收费罚款任务,就按没完成工作量的20%扣发个人的工资。
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刘建平说,去年分到他们头上的任务是两个人六万元。因为他没有完成任务,当年工资被扣发3590元。
分到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陈庚生头上的任务是5.6万,他实际完成了4.6万。按照规定讲,他要被扣两千多块钱。
采访中,桃源县工商局的部分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05年全局因为没有完成收费罚款经济指标,被扣发工资人员的名单。在编210人有80人名列其中,被扣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其中最多的扣工资8020元,被扣除了全年收入的近一半。
今年,桃源县工商局又向各基层单位下达了收费罚款经济指标,而且任务更加繁重。
工作人员黄祝军说:“我们是千方百计去完成征收的任务,办法其一就是在年初的时候,给个体工商户多下管理费,比如收取的防洪保安基金,如果去年一户收100元,那么今年为了增收,我们按照每一门面100元,如果有两门面,就收200元,有三个门面收300元,依此类推。”
采访中,记者遇到了正在一家贸易商行征收管理费的漳江南区工商所人员刘益清,当记者问他征收的依据是什么时,他说:“因为我们这个管段在去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基础上,还加了12万元,加12万元我们就必须要加,不加的话,去年我们这个管段都扣干部职工的工资。”
记者问他工商所是否调查过个体户的营业额是否增加,刘益清说他们不清楚。连个体工商户营业额是否增加都没有弄清楚,管理费却成倍增加。对于个体户能否接受,他说:“不接受没有办法,我们要采取措施,要强迫他们接受啊,不接受我们就完不成任务,就扣我们的工资啊。”
《焦点访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