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2-21 02:27:32
通告 徐清涛、胡玉华同志,因你旷工已被公司除名,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王学利、孙兴正、孙韬、闫恒国、张健民、张永武、袁梅玉、秦泽勇你们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请你们于2006年2月28日前到公司办理 档案转移相关手续。青岛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06年2月17日
徐清涛、胡玉华同志,因你旷工已被公司除名,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王学利、孙兴正、孙韬、闫恒国、张健民、张永武、袁梅玉、秦泽勇你们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请你们于2006年2月28日前到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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