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业推三年更新制广州此举将填补无出租公交法规的空白 晚报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天上午,广州市交委宣布:今后广州出租汽车行驶里程达50万公里必须报废。据了解,国家经贸委等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规定:出租车报废的期限为累计行驶50万公里或
使用8年,而广州市绝大多数的士公司都是执行“使用8年”这一规定。但广州的士走完50万公里大约只需3年多的时间,所以这一消息意味着:广州的士新车落地后,3年多就要离开出租车行业市场。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洗牌是以立法的形式来作为依据,这将填补广州无出租公交法规的空白。其实不独广州,对出租车的管理,国家至今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出租车客运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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