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与妻子结婚,不久,她因为惊吓过度患上了精神病。去年,我与她办理了离婚手续,不久,她父母发现她已怀孕。 请问,我能不能要求她不要这个孩子? 律师解答:男女双方有平等的生育权,你可以不要这个孩子,但需与女方商量。现在,你
妻子与她父母生活,其父母是她的监护人,是否要这个孩子,你应与她父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多年前,我在工作时不慎摔伤,留下了后遗症。这几年单位效益不好,我的生活也很困难,我对自己的伤情进行了鉴定,为七级伤残。我要求单位给我五万元残疾赔偿金,被单位拒绝。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律师解答: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你受伤已超过20年,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单位可拒绝你的赔偿要求。 老刘曾向我借了10万元钱,约定一年归还。现在期限已到,可他说自己无力偿还。前两天,我得知,他将自己的一部价值12万元的汽车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小张。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10万元钱? 律师解答:《合同法》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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