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2-19 11:26:33
晚报讯 市民沈先生,于2004年7月与某装饰公司签约装修,当工程竣工沈先生付清工程款后,该公司承诺对装修质量24个月内保修。入住新房尚未到10个月时,沈先生家墙面大面积裂缝脱落,厕所地面砖也开始起鼓脱落。沈先生找到该公司交涉时,对方答应过几天派人来修,但此后便杳无音信。沈先生一气之 下投诉到石老人工商所,要求给予装修费用三倍的赔偿。石老人工商所经过调查了解,调解该公司赔偿沈先生补修费用6000元。(格宁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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