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2-19 03:53:36
据新华社西安2月18日电据陕西省卫生厅透露,今年起陕西省实行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不但对不具备接生资格的人员和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基层医院不及时转诊造成孕产妇死亡的,也要追究责任。同时还将采取其他措施,努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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