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楼挖坑前必须先“听证”
我市制定全国首个《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地基深度两倍范围内禁建临时工棚
早报讯
盖房子挖地基制造的大坑会不会成为
害人坑?记者昨从市建管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了全国首个《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今后盖房挖坑必须先“听证”,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了解地下管网情况。此外,规定同时要求,大坑深度两倍的范围内严禁搭建临时工棚。
挖坑之前先“听证”
据市建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地基也越挖越深,所谓的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坑挖得多了深了,可能出现坍塌事故的危险系数也随之增大,为此,我市制定了全国首个《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根据规定,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对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要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并作好记录。
5人专家组“把关”大土坑
新出台的管理规定要求从事深基坑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基坑深度超过10米或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的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我市为此还专门成立了深基坑专家库,45名建筑领域的专家入选专家库。根据规定,今后开挖深度超过10米或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特别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必须由专家库里的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评审,方案过关后方能开始施工。
深度两倍范围禁建宿舍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首次提出了“安全距离”这一概念,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坑深度两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塔吊等大型设备和搭建临时工棚。深基坑不得长时间暴露,因特殊原因造成基坑长期暴露的,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如果因回填加固不及时引发安全事故,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宋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