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常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事件,什么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伤害
发生后,哪种赔偿方法对受伤者更有利呢?    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
   哪种得到赔款更多
   A:两年前,退休工人老安应聘到某工厂打工。一天,老安在工作中违反操作程序,被机器轧伤右臂,医院为其作了截肢。工厂支付了老安两万元医疗费。
   经调解,工厂认定老安为工伤,并一次性给予其伤残补助费等4万元,双方签订了协议。不久,老安反悔,他认为工厂应按人身损害标准来赔偿自己,4万元偏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应确认有效。尽管协议的赔偿标准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低,但难以认定协议显失公平,据此驳回老安的诉讼请求。
   那么,当类似情况发生后,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哪种对受伤者更有利呢?
   评析:对于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关系中适用工伤赔偿标准;在雇佣关系中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按工伤标准计算的理赔数额明显要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属于雇佣关系,本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额,但双方已达成了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联系业务时失踪,
   应为工伤
   B:几年前,某公司职工老刘因工作外出联系业务,至今下落不明,其亲属已通过法院宣告老刘死亡。现在其亲属要求公司认定老刘为工伤。老刘失踪具体情况不明,能否认定为工伤?
   评析:法院宣告死亡是法律规定的推定失踪人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产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公司职工老刘因工外出期间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在法院宣告老刘死亡之后,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老刘的死亡应属于工伤范畴,其亲属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运货中发生事故,负什么
   责任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C:宋某是某公司运输车队的司机,去年8月,他在外出送货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宋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宋某去世后,家里人一直要求其工作单位认定他的死亡是工伤,但宋某单位却以其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为由,拒绝认定其为工伤。
   评析:宋某的死亡应是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宋某是公司运输车队的司机,交通事故发生时,其正在为企业送货。因此,其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的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的。据此,宋某的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至于他在该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并不影响工伤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