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中外专利纠纷,我们所能想到的图景总是很单调:胜利方总是外企,而倒霉方总是中国企业:DVD、数字电视、数码相机、手机……几乎在任何一个高科技领域,中国企业都扭转不了被动挨打的局面。
但这样的图景却为深圳一家名为朗科的小企业所改写。
2月16日,朗科对外宣布已在美国正式向法院起诉
PNY公司侵犯其美国专利,要求巨额赔偿。PNY是美国计算机存储零售市场主要企业之一,朗科在诉状中指责PNY公司侵犯其专利号为US6829672的闪存基础性专利,要求PNY公司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给朗科造成的经济损失。
这是继2004年诉索尼之后,朗科第二次将国际厂商告上法庭。但不同之处在于,朗科诉索尼尚在中国境内,但这次告状却是远赴美国本土,依仗的武器是其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
迄今为止,像朗科这样的故事还没有先例。因此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此案在中国IT领域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尤其在目前“自主创新”的氛围下,对于正从“制造型”向“创新型”转变的国内企业而言,这一事件所带来的影响无疑将更为深远。
美国维权瞄准苹果
据悉,朗科被PNY侵犯的这项闪存盘基础专利全名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由朗科1999年提交,并分别于2002年7月和2004年12月7日获得中国和美国的正式授权。
被称为“闪存盘之父”的朗科总裁邓国顺很清楚专利“大棒”的威力,当年在国内取得专利授权后,他很快以该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先后将华旗、索尼等知名企业告上法庭。
2004年,被告厂商华旗等公司一审败诉,而索尼也开始悄然约束其在华相关业务。
邓国顺在美国的策略也同样凌厉。“从授权之日起,我们就开始做维护我们在美国的知识产权的工作,以期我们在美国有一个公平竞争和贸易的机会,那个时候我们就开始准备了,有一年多的时间。”他告诉记者说。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邓国顺发现在美国侵犯专利权的企业非常多,“加起来不少于50家”。在美国律师的建议下,他选择从目前市场排名比较靠前的PNY下手。
“具体的细节我希望你们谅解,真的不好说。律师告诉我们这样子,我们就遵从律师的意见。”邓国顺解释说。但业界人士对此分析认为,PNY相比之下还不算一流的企业,打击PNY不仅能很快见效,还能对主流企业产生“杀鸡儆猴”的作用。
而据邓国顺透露,朗科此项专利为闪存盘、闪存MP3,以及闪存基础数码产品的基础专利,涵盖面非常大,目前尚无其他技术手段可以绕过这一专利。而且,朗科还围绕这一专利申请了其他专利,从而形成了一个“专利保护网”。
“比如说在移动存储和数码娱乐这个领域,申请不同的专利形成专利保护网,这是国际非常通行的做法。”邓国顺说,他因此也在车载MP3、随身数码娱乐领域申请了大量专利。这些手段明显提高了朗科专利权益。
早在2005年3月,邓国顺甚至对媒体表示,即使像苹果IPod产品这类采用闪存介质的MP3产品,也侵犯了朗科的多项专利。“我想迟早有一天会与他们接触。”邓国顺当时满有把握地说。
显然,由朗科导演的这场专利诉讼战还只是揭开了序幕。“如果进展顺利,朗科未来几年可能会在美国把苹果、索尼等企业一一告上法庭。”某业内资深人士如此认为。但他也承认,在美国打官司,最终达成庭外和解的机会更多。
从“卖产品”到“卖专利”
“不能说一天到晚是国外人收中国企业的专利费,也该轮到中国人收收国外人的专利费了。”
在邓国顺看来,这个一年前提出的目标已经不再遥远。据种种迹象显示,如果朗科此次在美国胜诉,PNY将面临严厉的惩罚,而朗科将有可能得到USB
闪存领域迄今为止最高的专利侵权赔偿。
邓国顺并没有透露具体数额,他仅表示,由于闪存市场规模巨大,朗科专利在有效期内可获得的赔偿及使用费收入会非常可观。
而据Garner公司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闪存技术市场早在2003年就已经超过十亿美元。近年来,美国闪存盘、闪存MP3及其它闪存移动数码产品市场增长十分迅猛,其市场规模早已经超过中国市场。
摆在朗科面前的两种发展模式也是触手可及:一是通过销售自己的产品来占领全球市场,另一则是与全球IT企业达成授权合作,轻松赚得专利使用费。
但邓国顺对于后者似乎更加情有独钟。“在国际上很多公司他们是看不到产品的,但是他们卖了专利,你说它没有市场?这是非常巨大的市场。”邓国顺认为,“现在国际的竞争和合作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上了。你是可以把专利当做产品来经营的,这种模式在国际上非常普遍,这是一种新的商业形态。”
对于在国际专利纠纷中一直遭受打压、处于弱势的其他中国企业,邓国顺给出的建议是:利用规则来反击。
“虽然说我们中国企业整体上是处于弱势地位,但是它还有WTO和法律的规则,在很多方面我们是可以超过他们的,只要努力是有机会的。”他举例说,朗科在闪存盘上的领先优势就是两个人做起来。□
本报记者 李国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