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失恋了,不高兴了,你想发泄吗?想不想找个人来打一顿出气?”这是一家公司打出的宣传广告。该公司目前只给女顾客提供发泄业务。昨日,该公司负责人称,开业3个月,已接到了两笔发泄业务。
为员工买了伤害保险
“提供发泄服务只是我们的副业,公司还有保镖、侦探
等其它服务。”该公司负责人罗成告诉记者,他是从上海某部队转业后来青岛的,因为在部队学过心理学,他认为现代的城市居民因为生活、工作压力太大,需要个发泄的地方,便在工商部门注册了这家公司。
“打我们的员工时,不能打头部和下体。”罗成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经有员工12人,其中可以提供做发泄对象的有五六个人,都是他的战友。
“公司已经为每个员工买了2000元意外伤害保险。”罗成表示,顾客在发泄时会有公司员工在一边照应,以免发生不测。
首笔业务收费500元
罗成告诉记者,2月13日晚上,一名女青年因为失恋心情不好,给公司打电话,表示要打人发泄一下。当天晚上公司为她安排了一名员工,在佳世客附近的宾馆里开了个房间,并提供给顾客一个碎了也不会扎伤人的酒瓶子。顾客一顿拳打脚踢后,发泄了心中的怒气。罗成告诉记者,这笔业务,因为没有给员工身体造成伤害,收费500元。
一屋子旧货任你砸
“那名顾客一生气就喜欢砸东西,跟丈夫离婚后,她特想砸东西,但砸自己的东西又心疼。”据介绍,罗成和公司员工策划了一番,找了一间空屋子,然后从旧货市场低价买来旧电视、旧电脑、旧家具等,递给女顾客一瓶红酒后,他们便退出了仓库。近一个小时后,女顾客推开门出来,告诉罗成她感觉舒服多了。
各方说法
昨天下午,四方工商分局企业注册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注册的营业范围为咨询、服务,因为服务的概念比较笼统,发泄服务勉强算是服务范围内,很难界定是否属于超范围。
山东海盾律师事务所的孙涛律师表示,以别人的身体作为发泄工具,不能定性为违法,但如果被发泄人被打伤致残,打伤人的顾客仍会被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