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撞人后为逃避责任,竟伪造买卖合同,并送给了知情人两万元“封口费”。平度市交警大队肇事科民警先后找到肇事车的四任主人,面对盘查,知情人高某说出了肇事者是平度市张戈庄镇大邱庄村的付某。昨天,平度市交警向本报透露了上述消息。
套牌车四易其主
2006年1月20日22时15分许,平度市三城线一辆轿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伤者在送往医院途中已死亡,肇事车逃逸。平度市交警大队民警在离现场约100米的一处加油站内发现了一辆无牌白色桑塔纳轿车。勘查后民警确定该车就是肇事车。
民警通过该车架子号和车牌号查询到了另一辆同号的白色桑塔纳车,车主系平度市南京路的张某。张某称他的车并未发生事故,但交代该车有两副车牌,其中的一副借给了他的朋友陈某使用。民警立即联系到陈某,陈某称该车卖给了范某。当民警找到范某时,范某称该车已经卖给了长乐镇的高某,民警找到高某询问情况时,高某与妻子的说法出现了矛盾。
知情人“开口”吐内情
民警认定其中有问题,经说服教育,高某说出了肇事嫌疑人是张戈庄镇大邱庄村付某。1月21日,付某曾托人来找过高某的妻子,留下了2万元钱,让他与妻子合称该车已于2005年10月份卖给莱西市一人。同时付某还伪造了一份买卖合同,让高某妻子看过之后告诉交警。
肇事处理科迅速组织警力全力抓捕付某。1月28日、29日,民警先后三次到其家中进行抓捕,但是均未抓获。2月6日,付某来到交警大队自首。
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
对话
付某:两万元是买车钱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平度张戈庄镇大邱村付某。
记者:人是你撞死的吗?你当时是否喝酒?
付某:确实是我驾车造成的,直到现在我也迷迷糊糊,车祸时的情况也记不清了,但我当时绝对没喝酒。
记者:高某说你曾给过他妻子两万元封口费,这是怎么回事?
付某:我给高某的两万元是车费,是人家买高某的车,我只是给他车费,这里面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
记者:那份汽车合同是怎么回事?
付某:汽车合同是他们(高某)的事,我不清楚。
(杜广森 郭建滨 原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