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蕾)
家住本市延庆县的村民张某于雷雨天在家中接电话时不幸遭雷击身亡,家属认为是电信公司在装置电话及架空电线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才导致其死亡,因此将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0万余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一声炸雷接电话者惨
叫倒地
上午9时,死者张某的姐夫、妹妹以及大女儿随同律师来到法庭。记者从死者家属口中得知,死者今年55岁,是家里的顶梁柱,还有5年就该退休了,之前身体一直都很硬朗。而死者的妻子由于打击过大,导致身体虚弱,情绪也不稳定,所以今天没有亲自到庭。现在在他们家谁也不敢提起这件事。
死者的妹妹告诉记者,2005年5月30日晚上8时左右,他哥哥夫妻俩和女婿等5人正在家中吃饭,此时屋外正下着小雨。这时家中电话响起,哥哥起身接电话,在通话的过程中,随着一声炸雷,哥哥惨叫一声后便倒在了地上,家中的电灯同时熄灭。当其女婿扶起他时人已经昏迷,不能言语,心跳微弱,之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原告诉称:电话线避雷装置有问题
记者了解到,当晚发生雷击事故后,该村的电灯曾一度全部熄灭。雷击时,一户村民家的电话机竟从桌案摆的盒子上自己跳到了桌面上。庭上,原告律师拿着另一位村民王某写的书面证词说,打雷时,这户村民正在接女儿打来的电话,当时拿在手中的电话听筒突然从手里飞了出去,之后他就摊坐在椅子上,左手发麻,半天缓不过劲儿来。律师拿出一组统计数据显示,当晚全村共损坏电脑1台,电视机21台,电话5部。
律师说,死者家中的电话是北京市通信公司安装的,从外部接入死者家中的电话线并未安装避雷装置。另外,虽然村头架空电话装置的电线杆上装有避雷针,但其规格和安装并不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之后该律师拿着公证处对电话线架设现场勘察后出具的证明与相关规范比较后,提出了多处质疑,如2至8杆电线杆未安装避雷装置、电缆钢索未见接地等。
通信公司:雷电伤人无法避免
法庭上,北京通信公司的代理人否认了张某的死与公司有任何直接的因果关系。该代理人表示,雷电伤人属于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力,是无法克服避免的。而且,公司对电线杆的防雷设计标准适用的是行业设计规范,并不适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公司已按照设计要求,在该线路的第1杆和第9杆电线杆上安装了避雷装置,完全符合国家标准,2至8杆是不需要安装的,另外引入死者家的电话线按要求无需再安装避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