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专题研究增加职工收入“涨工资”考核官员政绩 晚报讯 据中国改革报报道,“在有的企业中,资本值钱,劳动力太不值钱;资本是强势,劳动力是弱势,”天津市市长戴相龙日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增加企业职工收入问题。他表示,增加职工收入,可以促进消费,形
成良性循环。 本次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90元调整为670元,涨幅达13.5%,并由以往的7月1日提前到4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十五”期间,天津连续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2000年的350元增至2005年的590元,增幅达到68.6%,年均增幅11%。
天津市政府提出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增长机制,确定建立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目标责任制,将企业劳动报酬增长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警三项制度,今年天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基准线、下线分别比上年上调22%、13%、6%。
具体办法为:企业根据经济效益状况,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不得故意压低一般生产操作岗位职工的工资。实行企业经营者收入与职工工资增幅挂钩的办法,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未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经营者收入的增幅不得高于企业职工工资增幅等。
“水涨”才能“船高”
企业利润年年增长,却不肯涨工资,其实就是侵害劳动者利益。而一些地方官员,竟也搬出所谓“投资环境论”来———工资标准高了,就会影响投资环境,影响GDP增长。而有些干部的政绩观也出现了偏差。有的盲目上大项目,搞形象工程;有的专门在数字上做文章,为政绩掺水。结果,“政绩”越大,地方财政的包袱和老百姓的负担越大。
古人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百姓而言,他们不仅需要GDP增长的精神自豪,更需要GDP增长带来的物质上的实惠。天津此举有利于纠正某些干部的政绩观,获得群众的拥护,可以收到“水涨船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