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伪造警察证诈骗卖淫女的假警察张某被四方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 2005年7月的一天,家住城阳区的农民张某利用一汽车修理厂的电脑、照相机等工具,在朋友的帮助下伪造了一张“山东公安警察证”。2005年8月1日下午,张某在网上找到了卖淫女王某,约好
嫖娼一事。当日下午4点多,刚刚下网的张某即匆匆赶到王某在四方区租住的房子。谈好嫖资后,张某亮出了其伪造的“山东公安警察证”。他以罚款为名敲诈了王某及同住女子的1300元钱,随后逃离。2005年8月15日下午,张某再次来到王某租住处,被王某的朋友抓获并送交公安机关。 四方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将张某告上法庭,当庭,张某辩称伪造公安证件的目的只是想省停车费。张某的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敲诈勒索罪无异议,但根据张某犯罪情节,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近日,四方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决定执行拘役四个月。对那张伪造的“山东公安警察证”予以没收。(赵黎) ■法官提醒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事先出示证件,如果有不符合程序的情况,市民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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