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天,《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正式对外公布。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情况的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
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该《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家公务员禁开娱乐场所
《条例》指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曾被强制戒毒者不得从业
《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地下室不得开设娱乐场所
《条例》指出,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不得开设娱乐场所。
不得宣扬邪教迷信等内容
《条例》指出,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歌舞厅不得接待未成年人
《条例》指出,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凌晨2时至早8时不得营业
《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