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2月12日讯(记者 魏传强)电子银行是否安全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今天从省城各家商业银行获悉,银监会日前已经正式发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从3月1日起,手机银行、ATM和电话银行将被纳入电子银行的监管范畴,同时银行不得出售客户电子银行资料。
省城各
家商业银行电子银行部负责人介绍说,与传统的银行业务不同,电子银行的银行风险很大程度上与第三方有关,比如技术风险,因此安全是电子银行发展和监管之本,银监会在管理办法中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搜索、监测和处理假冒或有意设置类似于金融机构的电话、网站、短信号码等信息骗取客户资料的活动”。如果发现假冒电子银行的非法活动后,金融机构必须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及时在其网站、电话语音提示系统或短信平台上,提醒客户注意。
个人财务信息安全也体现在了新规中。如金融机构不得向无业务往来的非金融机构转移电子银行业务数据,不得出售电子银行业务数据,不得损害客户权益利用电子银行业务数据牟取利益。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省城银行界人士也提醒电子银行用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特别是交易密码。根据新规定,因客户有意泄露交易密码,或者未按照服务协议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与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免予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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