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秦女士接到母亲病危的消息后,在赶往母亲家的路上被章某开车撞伤,当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章某赔偿秦女士410元。 当天下午,秦女士因腰部剧痛到医院看急诊,被诊断为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共计4800余元。 &n
bsp; 出院后,秦女士找到章某,要求其赔偿4800余元的医疗费。但章某却认为,双方当时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就不应存在日后再赔偿的问题。 可秦女士说,她当时急于赶回家看望病危的母亲,因此不可能先到医院看病。这笔钱章某应该赔偿。 专家说法 调解协议确实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但事发时秦女士母亲病危,其急于与章某了结纠纷回家探视母亲的病情,未能预见伤后病情发展的严重性,属于法律上规定的重大误解情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调解协议应依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变更或撤销。 据此,章某不能以调解书已了结纠纷作为不再赔偿的理由。也就是说,章某应赔偿秦女士医疗费用4800余元。陆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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