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形式。每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
的要求,先由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初选项目上报,而后再由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经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将具有发展潜力且符合专、精、特、新等条件的项目上报。 最后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批复。从往年情况看,我市一般每年3-5家,平均资金一般在60万元左右,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逐渐加大,扶持企业的数量和资金额度也会逐步增大。 目前,我市正在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设立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届时,将会有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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