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但另一条途径——推行廉租房却依然步履蹒跚新年刚过,国家2006年重点推行廉租房的消息炒得沸沸扬扬。
1月25日,中新网刊载了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研究处副处长赵路兴的观点“2006年将以建设廉租房为重点”。由此,继一年前北京市扩大廉租房受惠范围之后,沉寂多
年的廉租房政策再次走入人们的视线。
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用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由此提出“廉租房”概念。
但七年已过,比之更早提出的“经济适用房”的如火如荼,廉租房政策却一直门庭冷落,进展迟缓。
廉租房刚起步
“总体来看,多数城市的廉租房制度建设还刚刚起步。”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坦言。
以北京和上海为例,目前在两个城市廉租房政策的主要做法是补贴租金,困难户自己到市场上租房和实物配租,即直接提供低廉租金住房。
实际操作中,两个城市均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目前基本只限于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包括残疾人和军烈属等)。
截至目前北京全市共有约15000户享受到廉租房政策,而据北京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3月底,该市低保家庭共有7万多户。另外,由市建委主抓的廉租房工作,目前只限在城内8个区开展,面向的只有4万多低保户。
北京市建委住房发展与保障处副处长于雷称,还有的低收入家庭根本不知道廉租房,申请不主动,所以实际上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低收入家庭数目很难核定。
而上海市房地局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截至2005年11月底,经审核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共17999户,已有17200户家庭落实了合适的房源。
在天津,政府兴建的廉租房还要担负拆迁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面对廉租房政策庞大的需求群体,目前的补贴显然杯水车薪。
期待与质疑
“建立廉租房体系才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真正有效的途径。”有分析指出,几年间经济适用房推广中暴露出的问题似乎把廉租房重新推入政府的视线。建设部出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从2005年10月1日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建委等四部门在12月份紧随下发了通知,将北京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从低保线(目前为300元)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即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廉租住房政策。与此同时,上海等其它地区也扩大了廉租住房申请范围,尽量使更多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房政策。
2006年,廉租房似乎迎来了发展的契机,然而推行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更加不容忽视。收入的核定是推行廉租房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于雷坦言,随着受惠面的扩大,实物配租过程中的房源问题也日益凸现。
“廉租房申请中的收入核定问题是最根本的,否则会出现和经济适用房同样的问题,劳而无功。”中原地产总经理李文杰也表示,政府财政支持建设廉租房虽是途径之一,但很容易出现地段不方便住户的问题,加上北京的高房价,房源的问题也就更为突出。
“我们下一步准备根据廉租房的实际需求,收购一部分或者建设一部分小户型的廉租房,再安排配租。”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