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法院已设有少年法庭2420个,少年法庭的法官达7233名,全国31个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都建立起了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并不断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力度。 据统计,1999年至200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93543名;其中判决有罪
的393115名,判决无罪的428名。近年来,许多法院少年法庭还审理了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抚育费纠纷、监护权纠纷、探视权纠纷、变更抚养关系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切实贯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注重以调解方式审结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少年法庭开展审判工作的程序和适用刑法的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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