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各类主体确定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建经济适用房,从开发商到施工、监理单位都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避免暗箱操作,确保市民住的经济适用房质量“过硬”。
据了解,我市今年提出
新开工或在建经济适用房面积预计达到24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将达到80万平方米,将为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近万套“便宜房”,是历年来开工和竣工面积最大的一年,这些房源大多位于市北、四方、李沧地段。通知规定,今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举报电话:82681116。(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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