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06国道湖北省阳新县路段发生一起惨案:货车司机孙刚胜等3人被10余名持棍棒的歹徒追打,致两人重伤、1人死亡。据反映,血案发生前,孙刚胜等3人在一收费站曾与当值交警程某发生争执,事后,程某打电话约人追打报复,致血案发生。令人不解的是,在命案尚未查清之时,阳新县公安局却匆匆拿出70
万元赔偿金,把受害人及家属打发走了。 按理说,该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公安局凭什么要赔钱?如此赔偿不明不白,无怪乎会引起群众非议、各界质疑。对此,阳新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却解释说,这是“花钱买平安”。并坦言,这钱本该由犯罪嫌疑人出,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后出不起,也只好由政府“埋单”,这叫合理不合法,没有办法的事,怕家属不服闹事上告。 其实,这种慷国家之慨、拿人民血汗钱为自己“买平安”的行径,看似“亲民”、“爱民”,实则是典型的违法、滥权之举,是一种披着合法外衣的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