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21岁的胶南青年马松峰开车撞伤王兆磊后逃逸,王兆磊经抢救无效死亡(早报去年6月20日、21日、10月12日、11月27日曾连续独家报道)。昨天下午胶南市法院作出判决,马松峰犯交通肇事罪,负事故全部责任,判处有期徒刑4年,附带赔偿王兆磊家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21521.38元。
昨天下午
整个审判过程中,马松峰始终低着头,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审判结束后,王兆磊的父亲张全宝告诉记者,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他悬赏找目击者花费的1万元酬金由肇事司机负担,对此他们很满意。负责审理此案的李法官表示,被告人马松峰要向王兆磊的家人支付12余万元赔偿金,如果判决生效后30日内无法付清所有赔偿金,王兆磊的家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现在心情怎么样?
张全宝:凶手判刑了,我也给了儿子一个交代。
记者:给提供线索的人的万元报酬付清了吗?
张全宝:我已经分两次全部付清了,而且法院刚才已经判决,这一万元钱应该由肇事方还给我们,我觉得这一点特别公正。
记者 赵玉勋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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