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近日经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向原告河南籍公民任诚宇、李东照赔礼道歉,原告对被告表示谅解,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2月9日《青岛早报》) &nb
sp;原告曾经在诉讼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依法就其侵权行为对二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将道歉内容在一家人民法院认可的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现在,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仅仅是向原告作了道歉,当然,无论怎么说,原告还是算赢了。但是,原告赢得这场官司的意义却很小,赢得不算爽。 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首先是一场公益性诉讼,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龙新派出所在辖区的大街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这是对全体河南人的地域歧视,受到感情上损害的是全体河南人,而不是某几个河南公民。因此,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应当向全体河南人道歉而不仅仅是原告。其次,首例地域歧视案是宣示性诉讼,其主要意义在于通过诉讼,让法院在司法上作出地域歧视是违法的判例,从而推动法治的进步,给今后的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然而,这场诉讼的结果却与前面两个初衷相违背。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仅仅是向两名原告道歉,这种道歉也仅仅是在庭上,并没有公开在报刊上发表,不能使其他河南人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向两位原告的道歉,感受到他们真正为其不当行为表示出的歉意。 另外,这场诉讼也是以调解结案,调解书并不能体现法院对于地域歧视是违法的认定,让“地域歧视”在司法上被否定,从而在判决上开全国的先河,给其他法院以类似的借鉴。因此,我们也完全可以认为,这场诉讼的结果对于推动法治的进步,弘扬法治的精神意义不是太大。杨涛(江西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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