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平安青岛建设有力维护了政治、社会、信访、生产“四个安全”,使严重暴力犯罪、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分别下降3.6%、7.3%、24.5%和11.4%,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5.8%,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的结
果,是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2006年是平安青岛建设再深化、上水平、求突破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真正形成党委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创安工作新格局。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意识,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不断加大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力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强化守土有责的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平安街道”、“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厂矿”、“平安学校”等活动,延伸创安领域,拓宽创安范围,提升创安档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协作,在抓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创安工作的同时,要立足本职,强化职能,积极参与地方的创安工作,实现全社会创安资源共享。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问题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人员的责任;对互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部门和单位,一并追究。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基层综治政法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切实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辅助作用,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青岛”的部署,变成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实际行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平安,延伸治安防范触角,不断提升社会防范的整体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建设平安青岛离不开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广泛深入开展创安工作宣传活动,利用多形式、多阵地、多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加大对创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安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不断培育创安知名品牌,使创安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主动参与,建言献策,身体力行,共同维护社会平安。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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