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合力促青岛建设生态市
高岩(青岛市环保局局长):2005年,青岛成为全国首批通过复查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之一,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之所以能取得这一荣誉,应该归功于全市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归功于全市人民日益增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
环保事业的积极性。
多年的环保实践工作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区市高度重视、积极负责,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共同搞好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市环委会的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召开环委会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环保工作,通过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环保责任书和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及相关部门,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监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环保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
履行“绿色奥运”承诺的一种体现
刘同昌(青岛市社科院研究员):青岛荣获首批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复查的城市,体现了青岛市委、市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必将提升市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向心力和感召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取得,极大地提升了我市在全国各大城市中的环境竞争力,对于我们城市功能所带来的拉动效应也将不仅表现在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改善投资环境层面,更深言之,这种荣誉是一种城市价值中的无形资产,是一笔事关青岛长远发展的潜在资源,是一种可以催生极强辐射效应的生产力,将极大拉动青岛的城市凝聚力、城市竞争力等。
另一方面,这个荣誉的取得也提升了青岛的奥运城市形象。自2001年7月,青岛成为北京2008奥运会合作伙伴城市以来,青岛的奥帆赛筹备一直坚持“绿色”、“科技”和“人文”三大理念,2004年,市委、市政府又召开了创建文明城市、生态市、迎接2008年奥帆赛动员大会,这充分说明我们青岛正在突出“绿色奥运”理念,展现“绿色奥运”内涵,认真落实申办过程中关于城市环境质量和“绿色奥运”的承诺,通过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来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 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