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都北京,在久违了的烟花爆竹震撼声中度过了最欢乐、最热烈、平安而又祥和的春节。
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是:经过12年的禁放烟花爆竹,1000多万北京居民都曾有过在无声无息中过“大年”、睡大觉的切身体验;如今却在雷暴轰鸣、七彩缤纷的烟花爆竹声像中,欢度了一个大年夜的“交子”良辰,过了一段年味
浓重的节期,这种巨大反差的文化心理冲击和感受,会给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启示呢?我想,人们肯定有许多是是非非的话题要说;但是,其中能够形成人们共识的话语,我想是说:今年过春节的实践,已经证明,去年9月北京市宣布的“烟花爆竹禁放改限放”的规定,确实是一个顺应民意、体察民情、符合民心的规定;确实是一个尊重中华民族文化深厚根基和优良传统的规定。
全人类的文化历史告诉我们,任何一个民族的民俗文化传统,其根基都十分深厚,它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延续、凝聚、发展和创造的悠久文化根脉。经过几千年的代代传承,它早已被锤炼成了一种文化法则,这种法则已经为亿万民众所掌握、所习惯,任何人的主观意志、臆断和想当然,任何政策的欠妥、失衡或失误,一旦触犯了它、扼制了它,甚至切断了它这条文化根脉,就会违背了民意、伤害了民情、失去了民心,就会付出巨大的代价,造成严重的后果,难以挽回。只要回顾一下早已成为历史的当年“文革”,就不难找到类似这样的惨痛教训,至今还令人深深反思。
众所周知,年节习俗在任何一个民族的民俗文化中,都是最能够牵动全民族人民心灵的文化要素。在中国多民族共享的民俗大节庆中,农历大年的春节,其年俗是众多节俗之最。两千多年来,每一年周期的年终岁首,举国上下,人们都做着“有钱没钱,回家团圆过大年”的盘算。围绕着敬天祭祖,辞旧迎新,企盼五谷丰登、欢庆国泰民安,都要用一系列民俗要素和它多彩多姿的表现形式加以装点和渲染。毋庸置疑,烟花爆竹正是年俗中的文化要素,在辞旧岁的免灾祛病的祝愿中,在迎新春的狂欢喜庆中,烟花爆竹的文化色彩和文化震撼力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也是其它任何东西无法代替的。前不久,在有关禁放和限放的争论中,媒体报道里有一种提法说:“鞭炮是中华民族抹不去的文化情结”,这话当然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种文化情结和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血肉相连;但是我还是要问:为什么有的时候、有的人一定要想尽办法“抹去”这种民族文化情结呢?到底是想抹怎么也“抹不去”,还是根本就“不该抹去”?这是今天值得深思的关键问题。
如今,让百姓们高兴的是,鞭炮解禁限放了,政府把燃放烟花爆竹的文化权益还给了百姓,把燃放烟花爆竹的文化要素还给了年俗,为此,政府还要做出大量的有效工作,保证人民过好春节。北京今年过春节实践已经证明:这,才是负责任的政府,有所作为的政府;也只有这样,才会实施真正顺应民心的以人为本的卓有实效的政令。
可以预见,由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有突破性的积极效应,将会对保护我国重大年节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以及对于建设中国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作用。(乌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