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78岁的邱老汉骑车被出租车撞倒在地,随后住进了医院,可他还在接受治疗时,出租车司机首先将他告上了法庭。昨天,输了官司的邱老汉表示,他认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和法院判决都有疑问,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2003年5月7日,邱老汉骑车被一辆出租车从背后撞倒。交警处理完
现场后,老人被120急救车送到了医院。老人被诊断为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出租车司机向交警部门交了1.5万元救治押金。后来,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老人负70%责任。出租车司机以此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邱老汉赔偿车损并返还1.5万元救治押金。法院最终判决,老人返还救治押金中的70%。
(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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