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一对务工母子捡到万元现金,两小时寻到失主,不要报酬匆匆离去,甚至后来不愿张扬。日前,有一人也捡了万元归还失主,却不愿意接受采访,只因他要了失主几百元的报酬。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计报酬是高尚的,但接受报酬就该
受到谴责吗? 法律缺失或者法律不完备时,我们强调道德的约束。社会正在走上法治的道路,当重金悬赏失物广告越来越多,就要依靠法律来弘扬美德。目前,物权法草案中规定拾金而昧违法,归还失物也有权索取报酬。 当然,除夕夜那对拾金不昧的母子,是最令人敬佩的。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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