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流通领域法制体系建设青岛流通发展有章可循 本报讯市经贸委以加强流通领域地方行政立法、部门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划和标准为重点,积极推进流通领域法制体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针对流通业发展亟须解决的问题,市经贸委着眼流通业发展方向,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
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快流通领域的地方行政立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重新修订并发布实施了加强市区生猪肉市场管理通告,在此基础上,在全市组织实施了以“备案监管、集中批发、分销换证、品牌销售、合同约束和执法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生猪肉市场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针对我市商业网点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经贸委提出了《青岛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立法调研计划,重点解决商业设施建设的规划控制问题,促进商业网点的科学合理布局。 市经贸委还把部门规范性文件作为推动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相继制定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包装袋的通告;关于严禁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行为的通告等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市经贸委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全委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送审和发布程序,防止出现部门红头文件违法的现象。 行业规划和标准是指导行业发展、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市经贸委相继编制出台了农贸市场规划、商业服务设施规划、成品油发展规划等流通领域的多个专业规划,组织制定了摄影、美容美发、市场建设等10多个地方行业标准,对实施流通行业管理、促进流通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报记者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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