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党费追女友案”追出案中案———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曾因挪用28万元党费追女友而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的原中央民族大学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长顾学军,又因涉嫌私藏弹药罪,被公诉至海淀法院。
顾学军离婚后看上了本校的一位女教师。为了讨好女友,从2003年
9月至2004年1月间,顾学军从学校党费账户里提取公款28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据顾学军交代,他经常带该女教师购买高档手机和各种名牌服装,共花了六七万元。
此后,他又开始对另一名女青年高某展开“金钱攻势”花费了约12万元。不久前顾学军被海淀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海淀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顾学军在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其家中,私自藏匿枪弹201发。经鉴定,201发枪弹均为51式手枪子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顾学军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被告人顾学军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非法持有弹药罪没有判决,应依据刑法,予以数罪并罚。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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